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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课题组 | 关于企业数据权益知识产权保护的调研报告

2022-10-10 23:41 次阅读

 浙江高院课题组 人民司法杂志社 2022-06-22 15:00 发表于北京


2022年第13期策划

构建数据权益保护规则研究


编者按: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,数据与土地、劳动力、资本和技术并列为五大要素市场。随着数据产业和交易的不断发展,市场主体因数据收集、处理、利用而产生的纠纷日益频发,如何保护市场主体的数据财产权益,成为亟需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。2022年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》指出,维护市场公平竞争,探索数据权利保护规则,服务数字经济,促进电子商务发展。当前,我国关于数据保护的民事立法尚付阙如,各地法院通过审理大量涉数据纠纷案件对数据保护规则进行探索,为我国将来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值2022年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,本刊特邀在数据保护方面有司法实践经验和研究能力的法官及学者,采用理论联系实践的方法,对数据保护问题展开深入研讨,以期为数据纠纷案件的裁判和相关立法提供借鉴与参考。


关于企业数据权益知识产权保护的调研报告


文/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课题组


课题组成员:许惠春、何琼、陈为、曾梦倩、傅枫雅、洪婧、阮梦凡、余廉、郎梦佳、叶胜男、沈妮、周烨阳。


2020年3月30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《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》,首次将数据与土地、劳动力、资本、技术并列为五大要素,提出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,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,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,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。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,数据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资料,蕴藏其中的巨大经济价值不断凸显。随着数据产业与数据交易的发展,企业之间因数据收集、处理、利用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也日益涌现。在此背景下,划清竞争行为边界,制止数据侵权行为,成为市场主体迫切的现实需求,只有在法律上明确企业数据权益的保护模式与路径,才能为数据生产和商业模式创新提供有效激励,使数据要素发挥出最大的生产效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