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理学部分
一、简答
1、公法,私法和社会法的区别
2、法律意识的作用
3、科学技术发展对法律影响
二、理解
大唐皇帝以上聖凝圖,英聲嗣武,潤春雲於品物,緩秋官於黎庶。今之典憲,前聖規模,章程靡失,鴻纖備舉,而刑憲之司執行殊異:大理當其死坐,刑部處以流刑;一州斷以徒年,一縣將為杖罰。不有解釋,觸塗睽誤。皇帝彝憲在懷,納隍興軫。德禮為政教之本,刑罰為政教之用,猶昏曉陽秋相須而成者也。是以降綸言於台鉉,揮折簡於髦彥,爰造律疏,大明典式。遠則皇王妙旨,近則蕭、賈遺文,沿波討源,自枝窮葉,甄表寬大,裁成簡久。譬權衡之知輕重,若規矩之得方圓。邁彼三章,同符畫一者矣。
三、论法律限制自由的原则和条件
民法部分
一、名词解释
1、营利法人
2、代位继承
二、简答
1、民事权利能力、行为能力、责任能力的地位与意义
2、诉讼时效中止、中断、延长的异同
3、我国现行物权法是如何规定处理房地权属关系的原则的?
4、编纂民法典,应如何处理农地三权分置?
5、当前《合同法》中把先期违约同时规定在不安抗辩权、合同解除、违约责任制度中。试分析利弊,并阐述在民法典编纂中应如何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