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公安厅
关于印发2020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
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
(2020年5月20日 云公交[2020]64号])
各州、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公安局,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等有关法律、司法解释,依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和省统计局提供的2019年度有关统计数据,现将《2020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》及《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》(附件1)、《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开支标准》(附件2)印发给你们,请贯彻执行。
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,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和审理工作的均按此标准执行(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亦参照此标准执行)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中涉及的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”参照“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”、“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”参照“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”、“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”参照“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”、“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”参照“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”有关费用计算。损害赔偿的有关事宜同时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附件:1.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
2.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开支标准
2020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
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
一、2019 年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238元。
二、2019年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455元。
三、2019年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02元。
四、2019年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260元。
五、2019 年职工平均工资106514元。
其中:
(一)农、林、牧、渔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9268元;
(二)采矿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9597元;
(三)制造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9941元;
(四)电力、热力、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7746元;
(五)建筑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2036元;
(六)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9227元;
(七)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5513元;
(八)批发和零售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98407元;
(九)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7076元;
(十)金融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43837元;
(十一)房地产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7303元;
(十二)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5571元;
(十三)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7913元;
(十四)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7510元;
(十五)居民服务、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9426元; (十六) 教育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9647元;
(十七)卫生和社会工作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4821元;
(十八)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2755元;
(十九)公共管理、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6391元。